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模拟试题(一)参考答案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法理、民法、民事诉讼法

法理学部分

一、简答题:1~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答案:
1、法律渊源的不同(前者为成文法,后者为判例法)
2、法律结构的不同(前者为法典,后者为单行法和判例法)
3、法官权限的不同(前者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后者不仅适用法律而且能创造法律)
4、诉讼程序的不同(前者为纠问式,后者为对抗式)
其他(在法律分类、法律术语、法学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2.答案:
社会作用是指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它是经过法的规范作用而产生的。
1、 两者考查的基点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基于法的规范性进行考察的。法的社会作用是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考察的。
2、 两者作用的对象不同。前者是对人的行为,后者是对社会关系
3、 两者的存在方式不同。前者是一切法所共有的,后者则依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而形式差别。
4、 两者所处的层面不同。前者是社会作用的手段,社会作用则是规范作用的目的,规范作用具有形式性和表象性,而社会作用则具有内容性和本质性。
5、 两者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实现规范作用的前提是法律的颁布,而实现社会作用的前提是法律被运用被实施。

二、论述题:3~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答案:
1、 法的局限性的原因,
第一、 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
第二、 法对于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限度
第三、 在实施法律所需人员条件、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

2、 法的局限性繁荣主要表现:
第一、 法律具有保守的倾向。
第二、 法律具有不能适时应变的弊端。
第三、 法律无法穷尽一切可能发生或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会存在遗漏
第四、 法律语言有其拙劣性,它留有许多自由裁量的余地,给适用带来标准难以统一的问题。
第五、 法律存在着从管理走向强制,从控制走向压制的潜在危险
第六、 法律是通过法定程序经由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执行的,这就会引起法律执行的成本问题,即司法与行政资源投入的问题
第七、 法总是十分依赖其外部条件,其作用总是容易受社会或人为因素制约的

3、 法律的局限与法治应当付出的代价
一个国家要实行法治,总是会牺牲一些同执政者的政治利益与政治权力、政治意志与政治习惯直接相关的代价,我们称之为政治代价。
第一、 把法律作为治国的主要方式,因而政治目标实现的手段受到
第二、 政治意味着权力受到法律、权力、权利的制约,因而权力在量和质上都有所限缩和割舍,权力的灵活性和自由度会降低。
第三、 既然一切服从既定的普遍规则,那么两种需要权衡的利益目标冲突就不可避免,这需要权力行使者作出抉择,为了更大的利益而放弃较小的利益。
第四、 实行法治会造成某些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受法律的调整,或者受调整时因形式合理和必要性而被忽略。
第五、 法治在总体上能够提高社会控制的效率,但是它不能排除在具体情形下会导致办事效率的下降。

4.答案:
第一,法的移植的概念(p72)
第二,法律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4点)(2000年和2004年真题)
第三,法律移植的主要三类情况

民事诉讼法部分
一、概念辨析题:1~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答案:(具体见书p145到146)
1.与诉讼标的的关系不同;
2.争议的对方当事人不同;
3.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
4.诉讼地位不同;
5.诉讼行为的效力不同。
2.答案:(具体见书p477)
第一、 异议的原因不同;
第二、 异议的目的不同;
第三、 异议的方式不同;
第四、 处理异议的程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