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 中特政治建设理论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1.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国家性质)。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在这一制度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多党合作是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其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三)全面依法治国

1.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又是基本保障。

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第三,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第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3.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是执法主体,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法律实施的核心。
第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第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律人才队伍是关键。

(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第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第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第三,发展基层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