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对重点知识点的归纳和梳理
  (一) 总则部分

  第一章绪论中,重点掌握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对于刑法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不但要掌握其概念、学理根据、具体规定,还要能予以应用、区分和准确判断。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要掌握其内容,并能再认其具体的表现;第一节的概述予以了解即可。
  第二章犯罪概念,考生应能熟记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不同的犯罪定义所反映的不同的犯罪观应有所了解;第二节中犯罪的基本特征部分则应当掌握。
  第三章犯罪构成是刑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所在,也是刑法学考试自古以来的重点。第一节中要掌握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犯罪构成的分类,各种犯罪构成的含义和要件;第二到第五节,对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予以分述,即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对于这些内容,考生应当全部掌握!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对犯罪客体的理解、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异同、客体的分类、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犯的要件和分类、刑法的因果关系、刑事责任年龄、各种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单位犯罪的处罚、犯罪故意、过失、认识错误等。可以说,上述这些知识点年年必考,是每一个命题人都热衷的考点,考生务必彻底吃透。
  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这也是刑法学部分的传统重点。考生应当掌握不同形态的定义、特征、各种形态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各种情况的处罚原则。这些都是必考的知识点。复习中,考生对于相关的刑法条文予以识记、背诵。此外要掌握犯罪既遂中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和特征,未遂的分类、中止的分类。
  第五章、共同犯罪,首先要明确共同犯罪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其次要掌握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正如我们一直强调的,刑法总则处处是重点,本章也是如此。同时务必要掌握第三节中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可以说,这些也都是必考内容。
  第六章、一罪与数罪,这是考生普遍觉得比较抽象难理解的章节。本章中,应当掌握罪数的判断标准,并能通过案例予以判断,同时对继续犯、想象竞合犯、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等予以重点理解掌握,如果实在是理解上有困难,可以通过记忆其典型的例子来掌握。
  第七章、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本章虽然是考试的重点,但并不是难点,理解和掌握上比较容易,应当注意的是刑法中并不存在“防卫过当罪”这一罪名。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应当注意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予以对比记忆,如此可以事半功倍。
  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本章中对刑罚的概念、特征、目的予以了解;重点要掌握我国刑罚的体系,对主刑、附加刑中各个具体的刑罚的概念、特征、执行予以掌握。笔者相信,任何一个命题人都不会放过本章的内容。
  第九章、量刑,对量刑及量刑情节的概念、功能、特征予以理解即可,对于法定情节的适用则必须予以掌握。同时,本章第三节量刑制度是传统重点,每年必考!对于累犯、自首、立功的构成条件、认定和处罚原则必须掌握,并能在实践中判断是否可以构成这些情形;对于数罪并罚,必须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其基本的适用规则。
  第十章、刑罚执行制度,假释的条件、法律后果、减刑的条件、减刑后的刑期计算必须掌握,其余的应当在理解的基础上识记,能够再认即可。
  第十一章、刑罚消灭制度,掌握且能再现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和我国特赦制度的规定,其余的知识点应当理解,并能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