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位论文/授予

1、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金融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2、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ance”,简称MF。

3、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4、金融硕士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金融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5、金融硕士培养过程须突出金融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6、金融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7、学位论文须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金融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金融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8、修满规定学分、完成金融硕士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9、积极推进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与金融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10、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11、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六、人才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项目主要培养具有坚实金融学理论基础和较高应用技能的专业人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现代计量分析手段解决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能力。

七、就业方向

金融学专业这几年从整体上看,在报考方面比较热门,金融学专业职业前景普遍被看好,但根据实际就业情况看,两极分化比较严重,据中国人大校友观察统计发现,知名院校的金融学硕士,如果导师影响力较大,在校期间注重实践,同时研究功底比较深厚,刚出校门拿到20万以上年薪者,不在少数。

近几年来,  中国金融市场正在走向国际化,对专业性很强的人才需求迫切。金融学硕士就业人才的需求主要集中在高端市场,例如高校教师和大公司市场研究分析、基金经理、投资经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

金融学专业硕士毕业生总体上的就业方向有经济分析预测、对外贸易、市场营销、管理等,如果能获得一些资格认证,就业面会更广,就业层次也更高端,待遇也更好,比如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特许财富管理师(CWM)、基金经理、精算师、证券经纪人、股票分析师等。据统计目前本科毕业生从事这些岗位的都已具5年以上工作经验;而单位对金融学专业在职硕士毕业生相当看好,部分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后跳槽拿高薪的,比比皆是。

金融学专业就业方向一:经济预测分析与管理咨询人员

经济预测分析人员的行业分布非常广泛,但一般只有各个行业中的跨国公司、大中型企业和政府经济决策部门、公共研究机构才会设置。主要负责各种市场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该岗位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而管理咨询人员主要是流向一些咨询公司,比如IT咨询、战略咨询、营销咨询、审计、上市辅导等。

金融学专业就业方向二:对外贸易人员

将"世界工厂"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国外客户;为国内客户寻找国外货源;组织国际贸易货物物流等。有相当一部分外贸人员在经验成熟后,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外贸公司。

金融学专业就业方向三:管理职位

研究生与本科生不一样,大多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都参与了一些社会实践,拥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所以正式进入社会时,也能谋得一些管理职位,例如生产管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金融管理等。

金融学专业就业方向四:基金经理

其中,随着更多的基金项目和基金管理公司的产生,社会将需要众多的基金管理人才,基金经理就是这一行当中的高层次人才,其职责大致可分为:负责某项基金的筹措;负责基金的运作和管理;负责基金的上市和上市后的监控。目前这方面的人才十分紧缺,其职业的前景看好。基金行业的职业经理人又以基金经理需求最大。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基金经理并不容易,一般要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有风险控制专业知识背景,还要具有较强的多学科、多行业分析判断能力,有敏锐的市场嗅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是必须的。

金融学专业就业方向五:证券经纪人

八、招生院校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市

苏州大学

江苏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省

东南大学

江苏省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苏省

北京大学

北京市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省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

河海大学

江苏省

清华大学

北京市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市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市

南京财经大学

江苏省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市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省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市

辽宁大学

辽宁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省

厦门大学

福建省

山东大学

山东省

华侨大学

福建省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省

福州大学

福建省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省

兰州大学

甘肃省

青岛大学

山东省

兰州商学院

甘肃省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省

中山大学

广东省

西北大学

陕西省

暨南大学

广东省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省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省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省

深圳大学

广东省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省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省

复旦大学

上海市

广西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同济大学

上海市

贵州财经学院

贵州省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

河北大学

河北省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市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省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市

郑州大学

河南省

上海大学

上海市

河南大学

河南省

四川大学

四川省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省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省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省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省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省

南开大学

天津市

武汉大学

湖北省

天津大学

天津市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省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市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省

新疆财经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湖北大学

湖北省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省

浙江大学

浙江省

湖南大学

湖南省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省

中南大学

湖南省

浙江财经学院

浙江省

吉林大学

吉林省

重庆大学

重庆市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省

西南大学

重庆市

南京大学

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