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部分
一、简答题:1~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答案:
诉的利益,又称权利保护利益,是指诉中所应具有的法院对诉作出实体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如果法院对诉所作出的实体判决不具有必要性,即缺乏诉的利益。如果法院对诉所作出的实体判决缺乏实效性,也是缺乏诉的利益,如法院即便对诉作出了实体判决,也不能实际上解决争议
诉的利益具有排除功能,即通过诉的利益这一装置,将那些不具有诉的利益的诉,排除在法院的实体判决之外。
通过诉的利益这一程序要件,既可以促使当事人合理地利用民事诉讼制度又可以保证法院作出具有实际意义的民事判决。这一程序要件可以防止司法资源无谓地被浪费。
解析:第46页,答出概念和功能即可。

2.答案:
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主体实施的旨在引起一定的诉讼法上的效果的行为。
(1) 诉讼行为由诉讼主体实施;
(2) 诉讼行为须在一定期限内完成;
(3) 诉讼行为之间存在相互的关联性;
(4) 诉讼行为具有渐进性和阶段性。
 解析:直接考查书中的内容,各点可以展开

3.答案:
具体见书p172到173

4.答案:1、 其适用范围具体见书(P259)2、 适用条件: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第二、申请人确有困难并提出申请;第三、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第四、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5.答案:为确保涉外民商事案件得到公正审判,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将集中由少数收案较多,审判力量较强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管辖,不再分散到各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五类案件属于集中管辖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包括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信用证纠纷案件,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等,但边贸纠纷案件、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不适用这个规定。

二、论述题:6~7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6.答案:
一、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具体见书P442到444
第一、 执行合法原则;
第二、 执行及时原则;
第三、 执行当事人不平等原则;
第四、 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第五、 协助执行原则。
二、与诉讼的关系
首先,二者的联系为(见书P444)
其次,二者的区别为(见书P445)
第一、功能不同;
第二、程序构造不同;
第三、当事人之间平等与否不同;
第四、适用的原则不同。

7.答案:具体见书p205到206,各点具体展开,论述要有条理
首先,关于侵权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注意其中有,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之分
其次,侵权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倒置
注意共有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