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

  MPA专业培养方向:

  1、行政管理;2、立法与公共政策;3、政法管理;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5、党务管理; 6、教育管理。

  培养费用:

  3万元(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

  招生人数:

  80人

  联系方式 

  1、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网址:

  联系电话:0591-83465382   地 址:福州市上三路32号  邮 编:350007

  2、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网 址:

  联系电话:0591-83465351、22868287、22868282 传 真:0591-22868286

  地  址:福州市上三路32号 邮编:350007 Email:fjnu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