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复试的重点在于考察考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有关的历史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每个学校会根据自己的复试时间表,来安排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中,每个学校基本上在上午安排笔试,下午安排面试;复试的地点,每个学校基本上都会安排在各自的学校。

二、复试规则

1、坚持标准统一、程序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均按招生规模的120%左右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各学校会将根据复试考生的总体质量确定。基本上学校将对差额部分的考生排名次。复试小组认为成绩不合格者,院系复试领导小组,组织新的复试小组进行再次复试,再次复试小组成员由法学院教授组成。(各个学校有所不同)

3、考生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选择复试小组和复试题目。(各个学校有所不同)

4、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各个学校对时间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三、复试考查的重点

复试的重点在于考察考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有关的历史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复试的方式及内容

1、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2、复试内容包括历史学基本理论知识、与本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有关的历史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成绩评定标准(各个学校有所不同)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70%;

3、复试合格者,按照初试成绩的70%加复试成绩的30%之和进行总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