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时间:2015-09-30 13:00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 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待定。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复试
(1)我校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划定我校复试最低分数线。
(2)复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
(3)复试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及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加试,加试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录取

1.考生在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并打印。

2.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成绩下达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局),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根据学位办规定: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我校将根据考生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组织复试,并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五、学制、培养及学位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2年。

前两个学期主要在校内进行课程学习,并进行适当的校内外实践教学;第三学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并进行实践专题调查,开展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第四学期继续在实践过程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录取类别、学费及奖励

(一)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与有关方面签署相关协议,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二)教育硕士研究生须交纳学费,年学费7000元/人(以物价局审定为准)。

(三)奖励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为我校录取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学校给予一次性最高8000元的奖励。
2.对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助学金制度。
3.对优秀研究生颁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4.黔南州教育局对报考攻读我校研究生的本州在职教师给予政策优惠和奖励。

七、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请及时关注。

(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斗篷山路 邮政编码:558000
网址:
咨询电话:(0854)8737536 传真:(0854)8737536
电子邮箱:qnsyyzb@ QQ:3096656896
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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