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 时间:2015-09-15 13:00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2015年12月中旬(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第三天,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四)初试科目。

考试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考试第一天下午外国语

考试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

考试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

考试第三天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

(六)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约2016年3月初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上可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6年4月中旬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4.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学校确定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学制、学费

(一)学制:我校应用统计、社会工作、艺术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制2年;外国语言文学学制2.5年;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学制3年。

(二)学费:招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科和专业学位一般为8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学位13333元/年;社会工作15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9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38000元/年除外)。

十一、奖励政策

1.基础奖学金

硕士生基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4000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700元,另外导师资助每人每月200元。即:基础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16400-188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12400-14800元。

2.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研究生学习优秀奖、科技之星、优秀研究生奖、社会工作奖、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志奖等。

奖项设置奖励比例及等级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3%20000元

校长奖学金2个10000元

科技创新奖特等奖5000元/项

一等奖3000元/项

二等奖1800元/项

优秀奖600元/项

学习优秀奖一等(10%)2000元

二等(30%)1500元

科技之星10名,提名10名2000-3000元

优秀研究生10%1500元

社会工作奖10%1500元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当年毕业研究生的10%1000元

励志奖约5%600元

十二、其他说明

(一)招生规模:201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为201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079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931人。推免生招生人数以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为准。

(二)研究生就业:毕业生主要在北京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

(三)2016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务咨询:有关报考学科、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登录我校研招网或咨询相关学院。

(六)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单位代码:10005北京工业大学考点代码:1105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24联系电话:010-67392533传真号码:010-67391600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北京工业大学网址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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