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新疆财经大学 时间:2015-09-06 13:17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约在2016年3月中旬-4月中旬,具体安排以我校网站通知为准。

(二)我校根据国家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二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和录取办法,并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三)我校实行差额复试。考试形式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课和专业综合面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以及部分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2016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需加试。

八、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生源情况进行调剂。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九、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学习、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不能按时寄送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将纳入委托培养类别。凡属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正式录取前,考生本人、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需与学校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缴纳三年培养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和入学两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学制、修读年限

(一)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脱产3年。

(二)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脱产2年。

(三) MBA专业学位硕士:采取弹性学制,上课方式为双休日或集中面授。修满45学分(3-5年),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授予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毕业时英语不要求过级。

十一、 学费

根据国家和新疆省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学术型研究生:新闻传播类6000元/年;其他专业5800元/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MBA)9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7000元/年

十二、奖助体系

(一)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2)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

(3)学校奖学金,覆盖全部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志愿考生5000元/生·年,调剂考生2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8000元/生·年,二等6000元/生·年,三等4000元/生·年,四等2000元/生·年。

(4)科研奖励。优秀学术论文500-2000元/篇,学术论坛优秀论文200-1000元/篇。

(二)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2)科研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5000-10000元/项。

(3)"三助"岗位津贴。助教岗位300元/月,助管岗位400元/月,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项目经费与完成情况支付。

十三、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研究生处

邮编:830012

电话:0991-7842074、7843402、7843403

联系部门:新疆财经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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