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大学首次尝试自主招博士生1500余人

作者: 来源:杭州日报 时间:2008-08-21 14:16

100%非在职博士生都有助学金

从2008年开始,包括浙大在内的全国17所高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其中包括很多考生都关心的费用问题。

改革之后,各高校将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研究生。浙大2008年入学的研究生,已经开始享受到新的奖助体系:100%的非在职博士生可获得一等基本助学金,冲抵全额培养费;90%的非在职硕士生可获得一等、二等助学金,冲抵全额或半额培养费。所获得的助学金等级,在研究生复试时申请、确定。

此外,研究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岗位助学金用于生活费。根据改革方案,70%至90%的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每年9600元、8400元、7200元左右的一、二、三等助研经费,由导师和学校共同出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的资助分别为一、二、三等每年18000元、14400元和12000元左右。各个学院可以在学校确定的资助总额不减的情况下自主调整上述等级和资助金额。

"新的奖助体系依据研究生学业基础、培养潜质、综合表现等进行分配。打破原来的‘大锅饭'、‘一刀切'做法。"浙大党委研工部负责人介绍,对一名优秀的非在职博士生来说,培养经费为每年1.2万,助研津贴为每年1.3万,国际交流费用每年至少1万元,攻读优秀博士论文生活补贴每年3万元左右,如果再拿到竺可桢等奖学金1.5万元,那么在读博士的三年或四年中,他最多可以每年拿到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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