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攻读金融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其中,前 1 年用于课程学习,后 1 年用于实习、实践、社会调查、撰写毕业论文及答辩。

三、专业目录

▲表示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考试题型、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其他为自命题科目。

四、报考条件

我校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6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 5 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者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考 2016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具体信息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