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我院材料学专业研究生全部为公费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现将调剂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政策公布如下:

  一、调剂要求

  1、分数: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调剂专业:材料学专业或化工类、机械类、矿物加工、材料物理化学等相近专业;

  3、考试科目: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课相近。

  二、相关政策

  1.材料学专业研究生招生名额全部为公费指标,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2400元;

  2.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一般以初试成绩为主要参考),并为每位研究生提供6000 元的研究生培养业务经费;

  3.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读期间均可参加学校每年一次奖学金评定,获奖者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学金。若研究生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将获得科研成果奖励,其中SCI奖励4000元,EI奖励2000元;获得校级、省级、全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导师,也将获得奖励;

  4.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

  三、联系方式

  高校名称:黑龙江科技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451-88036525,13766816159

  电子邮箱:dingyz2006@

  联系人: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