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9-23 22:34

  为了进一步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吸引更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来源为教育部确定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高校,申请人应为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人应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申请人须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总分不低于425分。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程序

  1.登陆,下载并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其中个人陈述部分要求用1000字左右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所申请的专业领域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2.提交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3.所在学校学校同意推荐到我校的公函(学校推荐工作管理部门出具);

  4.由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在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情况及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应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5.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来校复试时应携带原件);

  6.如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供研究成果证书),应提交复印件(来校复试时应携带原件)。

  三、申请办法和接收程序

  1.申请者可访问燕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主页,查阅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载申请表格。并于10月1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燕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对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查,确定复试名单,择优录取,并向申请者发出接受或不予接收的通知。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经过省级研究生招生部门审批的《201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并且在10月31日前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未经审批者和未在网上报名者不能被录取。

  4.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录取类别定为“非定向”(公费生)。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录取资格:

  1.在最后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2.在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

  3.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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