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南京工程学院 时间:2016-09-09 14:00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专业:机械工程085201、电气工程085207,(具体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见附录)。

2. 培养方式:全日制。

3. 学习年限:2.5年。

4. 招生人数:约11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确定。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四、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相关政策

1. 根据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研究生学费每年每生6000元。

2. 研究生享受以下政策:

1)我校将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考生。

毕业“985”院校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一次性奖励2 万元。

毕业“211”院校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一次性奖励1万元。

被我校录取考生中,初试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以上奖励不重复获奖。

2)学校构建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学校按每人每月600元发放生活补贴(按10个月计算),受益面100%。我校将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具体标准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可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六、就业情况

我校研究生培养秉承依托机械、电力等行业办学的优良传统,着力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注重工程实践,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2016年就业形势喜人。

根据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46人,电气工程领域共计26人,签约国网电力公司25人,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地区,1人签约世界500强企业。机械工程领域20人,考取博士生1人,签约事业单位2人,签约国有企业5人,签约外资企业9人,签约民营企业3人。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邮编:211167)

学校代码:11276

学校主页:

研究生处主页:

联系部门: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电子邮箱:grad@

研究生处联系人:郝老师,02586118105;桂老师,02586118089

电气工程联系人:王老师 025-86118407

机械工程联系人:王老师 025-86118245

传真:8611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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