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14年推免生推荐指标及具体日程
各学院、研究所、校团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关于下达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3]10号)精神,结合国家规定的申请者范围、各学院本科生人数以及本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经研究并报学校批准,将指标作如下分配并将工作日程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6号)和《四川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研发[2012]4号)规定,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一、支教团
2014年我校继续开展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推荐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的志愿者免试攻读研究生。录取后保留1年入学资格,先行支教,待支教结束后入学攻读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条件同普通推免生,各学院应届本科生均可向校团委申请。
二、直博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关于直接攻博研究生招收与管理实施细则》(研发[2012]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继续从2014年优秀推免生中预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具体细则及导师名单见学校研究生招生就业网。
三、指标分配
学院 | 科学学位 | 专业学位 |
农学院 | 25 | 15 |
动物科技学院 | 17 | 8 |
动物医学院 | 24 | 13 |
林学院 | 14 | 7 |
园艺学院 | 12 | 7 |
经济管理学院 | 41 | 23 |
食品学院 | 15 | 7 |
信息与工程技术学院 | 7 | 3 |
资源环境学院 | 25 | 15 |
生命科学与理学院 | 5 | 3 |
文法学院 | 8 | 4 |
艺术与体育学院 | 3 | 1 |
风景园林学院 | 17 | 9 |
城乡建设学院 | 6 | 3 |
旅游学院 | 5 | 3 |
商学院 | 7 | 4 |
校团委 | 5 | 5 |
支教团(校团委) | 6 | 0 |
1. 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推免生(本硕连读不计入)。
2. 重修合格者可以参加推免遴选,有处分的在遴选前处分撤销的可以参加遴选。
3. 成绩计算。必修课成绩平均分计算使用前三年必修课成绩,平均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权重为该课程的学分数;综合测评平均分计算使用前两年的综合测评成绩。
4. 学院初选成绩计算规则为:初选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70%+综合测评平均成绩×30%)×60%+面试成绩×40%
5.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若在其申请的类型中遴选落选,则不可直接参加另一类型的遴选排名,若某一类型经过一轮遴选后仍有缺额,可进行新一轮申请,所有符合条件学生均可申请。
6. 申请校团委支教团和文艺特长推免生的不得同时申请参加学院推免遴选工作。
7. 推免校外需推荐中国科学院A类研究所、“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对于本科专业本校没有对应硕士点的(具体哪些专业请咨询学院)可放宽到申请中国科学院、“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外推到中科院的,须由对方单位出具A类研究所(或类似级别)的书面证明;推免“985”或“211”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须由对方单位出具接收导师属于该重点实验室的证明。
8. 学院上报的候补名单不得多于下达指标的10%(不足1人的报1人),多报无效。
五、日程安排
9月12日: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网公布2014年四川农业大学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及工作安排;
9月13-16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四川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9月17-18日:各学院、校团委按照规定组成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推免生的综合测评、遴选,排序确定初选名单和不超过10%的候补名单,报研究生院;
9月22日:研究生院汇总全校推免生初选名单(含候补名单),在校内公示;
9月23日:推免公示名单中的学生凭《推荐申请表》联系接收学院、研究所;
9月24日:各学院、研究所向研究生院汇总提交审核后的申请材料和拟参加复试名单;
9月25日: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参加复试,并公布复试名单;
9月26日8:30-11:30:复试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9月27日上午:推免生复试笔试(英语听力和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9月27日下午-28日:各学院、研究所组织面试;
9月28-29日:体检(空腹);
9月30日:研究生院汇总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10月8日:研究生院将公示后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0月14日前:推荐校外的推免生务必将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交回推荐学院(过期未交回而造成推免资格取消,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之后等待通知统一领取并填写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学院、研究所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交研究生院;
10月中旬:学校将《推免生登记表》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查;
10月下旬:推免生到学院领取网报校验码,在10月30日前登录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所有本校推免生,包括外推学生网报报名点都只能选择5112四川农业大学考点),并于11月10-14日到四川农业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