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考研报考知识全集(26)
3国防生考研
(1)国家关于国防生考研的规定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攻读硕士生,应符合国家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录取条件,或符合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条件。报考专业必须符合部队建设需要。一般应报考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的研究生,也可报考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他普通高校。
(2)国防生考研报名程序
国防生考研报名前,应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驻校选培办对报考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报考专业和院校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并报请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报考。
(3)国防生考研录取
录取工作由驻校选培办协助有关招生单位共同完成,不得随意调整报考专业。对志愿到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工作、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国防生,经驻校选培办与招生单位协商同意后,可酌情破格复试。被军队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的国防生,复查复试合格后由录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学习期间的待遇、管理和毕业分配,按照军队招收研究生的政策规定执行。
(4)国防生读研后就业
攻读普通高校研究生的国防生,均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普通高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先到军队报到工作1至2年,再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学习。军队有关单位在保留资格的有效期内,按时安排其返校攻读研究生。
4港澳台生考研(以2008年为例)
(1)报名资格
①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②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③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④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报考类别
①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②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交纳学费。
(3)报名时间
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4)报考地点
①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④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电话:(00853)3969368,图文传真:(00853)28322340。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