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7-15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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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08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其前身北京邮电学院建于1955年,是新中国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北邮已经成为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成为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7]57号)、原国家教委《关于实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学位[1997]54号)文件精神,我校自1998年开始与原邮电部通信企业合作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现在我校在"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等七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十年来,我校招收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万余人,已有3000余人获得专业学位,目前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余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八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31号)文件精神,2008年我校将在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软件工程(其招生办法另见"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和集成电路工程七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 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注:考生报考专业领域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和网址,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6月30日前在其网址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

  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至21日。

  三、报考程序

  1、 拟报考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报考。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并加盖公章后持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我校建立的"培养基地"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缴纳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报名费 200元。

  3、 考生既可在我校指定的省市报名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4、我校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的最终审查。各培养基地按承办学院要求将已审查通过的"资格审查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由各基地负责审查)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名费汇总并按时交到承办学院。承办学院复审后,务必于2008年10月10日前送交研究生院在职专业学位办公室。

  5、 录取工作结束后,被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表"将交存承办学院,由学院存档;"资格审查表"的复印件由被录取考生的单位人事部门归档。

  四、考试方式

  1、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第二阶段为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的专业笔试和相关测试。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GCT"),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我校招生专业领域其中之一报考。我校根据实际考试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全国联考日期为2008年10月26日,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

  第二阶段,考生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并持本人有效证件、"GCT"考试的准考证,申请参加我校的专业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2008年11月22日上午在我校及各培养基地进行专业笔试,历时3小时,随后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2、2007年报考我校且GCT成绩符合我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2008年的资格审查以及专业笔试及专业综合面试。

  3、专业考试科目:

  (1)"电子与通信工程"及"集成电路工程"

  考试科目:电子电路

  参考书目:

  a.《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人民邮电出版社,徐惠民等编;

  b.《数字电路设计与数字系统》,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刘培植等编,2005年;

  (a或b 选一)

  c.《电子线路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高文焕等编;

  d.《电子线路基础》,人民邮电出版社,谢沅清、解月珍编。

  (c或d 选一)

  (2)"计算机技术"

  考试科目:数据结构

  参考书目:《数据结构》,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二版,严慰敏编。

  (3)"机械工程"

  考试科目:理论力学或控制工程基础

  参考书目:a或b 。

  a.《理论力学》,人民教育出版社,哈尔滨工业大学编。

  b.《机械控制工程基础》,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杨叔子编。

  (4)"项目管理"

  考试科目:管理学

  参考书目:《管理学精要》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美]加里.戴斯勒(Gary Dessler)/著 吕廷杰 赵欣艳/译。

  (5)"物流工程"

  考试科目:物流学

  参考书目:a.《物流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叶怀珍主编

  b.新编现代物流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王之泰编

  4、专业综合面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小组(成员中须有来自企业的专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专业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五、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统一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六、培养工作

  (一)学制

  从入学到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5-2年,课题研究及撰写论文的时间为1-3年。

  (二)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学习。

  (三)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四)学位论文

  1、聘请导师

  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正、副双导师负责制,提倡成立以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为主的指导教师小组。为了坚持实行高等学校与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合作培养的精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聘请工作由导师和学员双向选择,正导师必须由我校相关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副导师一般应由考生所在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进入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确定导师,并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聘请导师登记表",报我校相关部门备案。

  2、开题报告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应来自于工程实践和生产第一线,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开题前成立以正、副导师为主,由学校或企业的老师组成的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开题报告应就选题的科学依据、国内外发展动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案等做出科学论证,写出篇幅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报告并填写 "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3、阶段报告

  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开题报告完成半年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充分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阶段报告由正、副导师组织进行,研究生全面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成果,听取与会人员的审查意见,修改并完善学位论文,同时写出篇幅不少于6000 字的书面报告并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阶段报告"。

  4、论文答辩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按时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和阶段报告后,方可到我校相关部门申请答辩,经初审同意后,填写"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审批材料",三周后方可进行答辩。

  5、学位授予及证书颁发

  经北京邮电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欢迎社会各界欲攻读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的有志之士踊跃报名!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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