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08年在职攻读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7-1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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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OO八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31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室《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学位办[200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和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类别

  我校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 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

  请见附件一。

  三、 招生限额

  请见附件二。

  四、 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1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日至21日。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如下:

  ⒈网上报名。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一律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⒉现场确认。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自己在报名网站打印)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到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校区北区研究生教学楼三楼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报考者须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 "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签名确认,并当场返还报名点回表处。

  3.资格审查

  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由报考者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考生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在录取阶段到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报考者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报考者现场确认时,须领取有关考务材料,并认真阅读、保存,准确掌握有关考试政策、规定和要求。

  五、 报名费用

  按照《学位中心[2008]31号》文件精神,各专业学位全国统考科目报名、考试费用见附件三。

  六、 考试工作

  ⒈考试时间:

  2008年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5日、26日。

  ⒉考试地点:

  (1) 会计硕士(MPAcc)、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试地点设在南昌大学老校区南区。

  (2) 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试地点设在江西师范大学老校区。

  ⒊考试时间具体安排

时间

学位名称

10月25日

8:30-11:30

10月25日

14:30-17:00

10月26日

8:30-11:30

10月26日14:00-17:00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英语

 

 

工商管理硕士

综合能力

英语

 

 

公共管理硕士

综合知识

英语

公共管理

基础

 

会计硕士

综合知识

英语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GCT

专业基础课▲

  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后进一步确认自己的考试地点,并于考试前一天持报名时的有效证件和下载的准考证到考点学校换取正式准考证(加盖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七、 录取工作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学校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仅限在江西省内的院校之间进行。高等学校教师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 其它事项

  1.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考生报名工作,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资格开展招生宣传,组织报名工作。

  2.报名点一律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3.各相关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要求,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自命题科目命题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4.自行组织专业课命题和阅卷工作时,务必保证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

  5.我校作为报名点在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录取阶段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由相关学院配合组织考生在录取前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段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6.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一律不录取各级党校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对毕业证书真伪无法辨认,由考生自行到相关权威机构进行认证,持认证证书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7.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的考生都要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报名、考试费60元/人,在报名阶段收取,考试时间见附件四,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一: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附件二:招生限额

  附件三:2008年专业学位全国统考科目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附件四:政治理论考试时间安排

  研究生部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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