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08年在职攻读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此类人员我校一般不再招收)。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工商管理硕士(MBA)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法律硕士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4、高校教师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办法与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福建省报名点设在厦门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考生可于6月30日左右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查询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08年7月18日至21日(具体以报名点通知为准)。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报考我校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期间不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第二(面试)阶段。
(3)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4)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5)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一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的安排及准考证等事宜以报名点的通知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