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08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考生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5-27 11:41
1、5月中旬已将《调档函》寄往考生手中,考生凭《调档函》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调人事档案。于6月6月前连同《政审表》(网站上下载)一起寄至北京服装学院研招办,以备政审。
08年应届毕业生档案不全者先由所在学校开具暂缓寄出的证明,于6月6月前连同《政审表》(网站下载)一起寄至北京服装学院研招办,以备政审。待档案完整后及时寄至北京服装学院研招办。


2、6月中旬政审和录取审查合格后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和党组织关系调转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时间以迁出时间为准。非应届毕业生请在八月份办理户口迁移及其他手续。

户口迁往地为:北京服装学院。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并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本人的身份证号、身高、血型。新生在当地公安机关办完迁移手续后,必须认真核对所有项目,否则后果自负。本校应届毕业生不转户口。北京生源可不转户口,其他地区要求不转户口的研究生请办理入学手续时提交由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由外地转入的党组织关系需经所在市、县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的台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往单位为"北京服装学院党委组织部"。北京市的党组织关系直接转往"北京服装学院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凭原所在单位团委(或上级团委)开具介绍信和团员证办理。

咨询电话:010-64288145

 


猜你喜欢

阅读排行榜

    沪江考研微信 沪江考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