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考试大 时间:2011-09-03 10:49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预计为90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不少于300名),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非定向、定向(国家计划内)比例约80%。
  

      二、招生原则及指标分配
  1.学术型导师可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型导师只可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信息详见《201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待更新)
  2.报考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我校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3.根据我校现有导师数及招生指标比例,原则上每位导师只可招收1名硕士研究生,对于报考热门及报考人数严重不足的专业之间可视情况调配招生指标。
  4.为了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扩大考生复试选择空间,进而避免按培养单位报考导致考生分布不均、录取优汰劣取的现象,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按学科分委员会范畴报考,考生所报考学科分委员会同一专业的考生均统一进行复试,与所有该分委员会所辖培养单位的该专业的导师在复试阶段进行双向选择。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报考专业原则
  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2.鼓励考生报考基础医学、生物学专业。我校此类专业科研实力雄厚,导师人数多,录取比例高,录取类别均为国家计划内(免收学费),且入学后硕博连读比重给予倾斜。
  3.建议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五年制考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临床技能类专业,如影像医学、临床检验专业本科考生建议报考相应临床技能类专业(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4.限制护理学、中医类专业考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医类可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
  

       五、报名手续
  按教育部规定程序报名。
  网报时间:2011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2011年9月25-29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入口教育网入口)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生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统一要求,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于考生学历(学籍)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认证中心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上级有关部门。


  七、入学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科目详见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英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一)、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本校命题。

  八、费用标准
  学费:非定向、定向免收学费;自筹经费每年每人9000元,委托培养每年每人12000元,按年度交清;
  住宿费:每年每人1500元,按年度交清;
  教材费:自理。
  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临床专业硕士生每人200元/月,非临床专业硕士生250元/月。
  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课题研究阶段,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硕士生每人250元/月。
  此标准不含学生进入研究生课题研究阶段的"四助"岗位补贴,所有类别学生(含非定向、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课题阶段参加"四助"岗位均有相应补贴,平均每人每月可达到600元以上。


  九、说明
  (一)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考点现场确认,并缴费和照相。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放弃。
  (二)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须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专业学位侧重于实践能力培养,招收专业学位类别有: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护理硕士、生物医学工程硕士等。
  (四)考生填写通讯地址时一定要详细准确(包括城市、街道、单位名称等),以便及时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
  (五)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录取类别按照一定比例由初试成绩划定,其它所有专业全部按照国家计划内类别录取。
  (六)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满强老师、凌志海老师
  电话:(020)6164803661648482
  传真:(020)61648365
  Email:yz2012@(2012招生咨询专属邮箱,请各位考生有疑问以邮件方式咨询,我们会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请勿电话咨询)
  主页:http://yjs./
  通讯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5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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