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国语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沪江论坛 时间:2006-09-06 10:15

尊敬的各位考生:如在200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招生简章中如有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文件执行。


一、招生人数


2007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76名。


具体数字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可根据当年计划及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我院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区、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院的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止),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培和自筹经费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见国家相关规定。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考试


(一)初试


考试科目为四门。外语类专业考政治、第二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其中政治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第二外语和专业课试题由我院自行命题;非外语类专业考政治、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其中政治和外语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试题由我院自行命题。


1、时间:按国家规定统一时间考试;


2、地点: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3、方式:笔试;


4、考试时间: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5、分值:政治、二外(外语)的分值各为100分,两门专业课的分值各为150分,总分500分。


(二)复试


1、程序:我院研招办根据当年国家录取分数线、招生限额和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情况


等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后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确定后,研招办将发函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复试,并向考生所在单位了


解考生政治思想情况及现实表现,函调人事档案等。


2、时间:2007年4月,具体时间复试前通知。


3、地点:大连外国语学院。


4、内容:①外语类专业,专业综合笔试,分值为150分;专业听力,分值为50分;综合面试,分值为30分;二外面试,分值为10分。满分为240分。


②非外语类专业,专业综合笔试,分值为200分;综合面试,分值为30分;外语面试,分值为10分。满分为240分。


五、体检


硕士生招生体检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录取


(一)分数标准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最低分数线;


复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办法规定的分数线,且单科成绩符合分数要求。任何一科未达到标准,或复试总分未达标准,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录取名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硕士生录取标准相同。


七、培养类别


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别分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八、待遇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我院实行奖学金及助学金制度:


1、优秀新生奖学金:按新生入学各专业统考成绩排名次序评定,获奖者可获得4000——2000元奖学金。


2、优秀奖学金:按学生每学年各科总评分及综合指标成绩排名评定,分等级发放。


3、普通助学金:国家计划内的非定向研究生每月可享受一定数额的普通助学金。


九、学习年限:三年。


十、参考书目:欲购买参考书者请与我院教材科联系。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大连外国语学院教材科


邮 编:116002 电话:(0411)82803121——6292


十一、网址: 电子信箱:yjs-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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