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科技大学2007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沪江论坛 时间:2006-09-06 10:10

一、2007年我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含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约350人(此招生计划将作一定调整,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要求: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者2年以上,可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的考生,须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六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或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且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课程(具体内容在复试通知中说明)。


注: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的考生或没有获得本科学士学位的考生,考试合格后一律作为自筹经费生录取。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与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各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考试地点为准。


四、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科目有关内容:


政治理论、外语和业务课一(数学)试卷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业务课二各科考试试卷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参考书目附后;


凡报考的学科专业指定的考试科目中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注明选考的科目,否则,考试科目中的选考科目由我校指定。


六、需要参考书的考生请自行借阅或购买,有关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系)联系。


七、我校各学科、专业限额接收部分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全国各学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填报我校,截止日期为2006年11月1日。


我校录取优惠政策: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初试、复试合格后优先录取,优先使用国家下达的计划内公费指标。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所属二级学科、机械工程所属二级学科的优秀考生初试、复试合格后可享受企业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初试、复试合格后可享受入学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优先安排助管、助研、助教岗位。


详情查询网址:.


学校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邮政编码:11405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咨询电话:0412-5928178


传真:0412-5928177


研招办E-mail:yjsb@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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