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公费多)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03-29 21:02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我校有公费调剂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我校,现将我校调剂工作的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调剂要求

  1、分数: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试科目: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课相近。

  二、调剂专业

  需要调剂学术型专业名称及联系电话

学术型研究生学科所在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化学工艺资源学院李老师88036109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信学院汝老师88036410
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学院李老师88036135
区域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经管学院李老师88036269
岩土工程建筑学院李老师8803628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学院沈老师88036469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学院陶老师88036180
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学院张老师88036556
材料学材料学院丁老师88036525

  需要调剂专业研究生专业名称及联系电话

学术型研究生学科所在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
矿业工程资源学院李老师88036109
电气工程电信学院汝老师88036410

  特别注意:1、调剂考生公费指标以调剂专业按待录取确认先后次序决定。

  2、调剂也可直接联系研招办,刘老师,0451-88036418。 

  网址:

  三、调剂程序

  1、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填写完调剂系统后请立即与我校研招办联系,以便核对信息。

  2、我校会于24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并发放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

  4、登陆我校网站,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通知,按复试科目复习,准备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我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

  调剂的联系电话为:0451-88036418。

  四、相关政策

  1、申请调剂到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按调剂顺序在国家计划内的考生,入学后享受公费生待遇。

  2、学校按不超过5%的名额设立新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三个奖级,奖励额度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办法另行制定(一般以初试成绩为主要参考)。

  3、我校为录取的每位研究生提供较高的业务经费,在校期间可享受学校给予的每人 4000—6000 元,研究生培养业务经费。

  4、公费生享受国家普通助学金,每人每月200~240元。

  5、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读期间均可参与学校每年一次奖学金评定,获奖者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奖金。若研究生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将获得科研成果奖励;获得校级、省级、全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导师,也将获得奖励。

  6、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7、生活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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