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大纲原文: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第三节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二、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
三、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四、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第四节犯罪主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五、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五节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和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