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要求:

1. 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2016年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4. 初试科目要求: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业务科目相同或相近(参照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5. 符合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要求的考生可调剂我校。

6. 其它:原报考学术学位类的可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类,但原报考专业学位类的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类。原报考建筑学(081300)或建筑学(0851)可申请调剂到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建筑设计方向,但须加试数学。

二、拟接收专业

所在学院

招生专业(领域)

联系方式

00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85213 (专业学位)建筑与土木工程

方向1:建筑设计

王老师

0512-68092467

jztj@

085300(专业学位)城市规划

方向1:区域发展与规划

方向2:城乡规划与设计

00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01环境科学

曹老师、朱老师    

0512-68310280

hjtj@

083002环境工程

081403 市政工程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5229 (专业学位)环境工程 

方向1: 水污染控制与理论

方向2: 环境监测分析技术

方向3: 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

方向4: 环境规划与管理

方向5: 风险评价与生态安全

085213 (专业学位)建筑与土木工程

方向1:市政工程

方向2: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03土木工程学院

081401 岩土工程

李老师

0512-68417356

tmtj@

081402 结构工程

080502 材料学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85213 (专业学位)建筑与土木工程

方向1:岩土工程

方向2:结构工程

方向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方向4:桥梁与隧道工程

方向5:建筑经济与管理

方向6:建筑材料

00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顾老师

0512-68090319

dztj@

085213 (专业学位)建筑与土木工程

方向1:建筑智能化技术

005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冉老师

0512-68418413

stj@

006人文学院

060300 世界史

孙老师

0512-68415968

rwtj@

0602L3 专门史

007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010102 中国哲学

范老师

0512-68418437

ggtj@

010105伦理学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008数理学院

070101 基础数学

李老师

0512-68418463

sltj@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0104 应用数学

080300 光学工程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09化学生物材料工程学院

080502材料学

刘老师

0512-69376259

hstj@

081702 化学工艺

081704 应用化学

085229 (专业学位)环境工程

方向1:环境材料与技术

010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

135107 (专业学位)美术

方向1:中国画创作与技法研究

方向2:油画创作与技法研究

方向3:民间艺术图示的当代运用

135108(专业学位)艺术设计

方向1:视觉传达设计

方向2:装饰艺术设计

方向3:数字娱乐设计

 

崔老师

0512-68413130

cmtj@

012音乐学院

135101(专业学位)音乐

方向1:声乐演唱

方向2:器乐演奏

方向3:指挥

胡老师

0512-68056982

吴老师

0512-68413781

yytj@

013机械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朱老师

0512-68782526

jxtj@

四、奖助情况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可获得奖助学金不低于14000元,二、三年级可获得奖助学金最高可达45000元/年。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名额)。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

(2)硕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全覆盖)。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10000元/生和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和三等奖学金6000元/生。

(3)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全覆盖)。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4)研究生“三助”津贴。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三助”津贴,其中助教500元/人·月,助研原则上不低于200元/人·月,助管400元/人·月。

(5)硕士研究生享受培养业务经费(全覆盖)。我校标准为工科5000元/人,理科4000元/人,人文社科3000元/人。

五、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申老师   电话/传真:0512-68093182 

地 址:江苏苏州市科锐路1号苏州科技大学研招办(21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