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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17日18日可复查

发布时间:2009-03-08 | 阅读次数:977 | 来源:新京报 评论 | [ ] [划词 ] [ 收藏 ]

200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查分专题上线

  本报讯 (记者王佳琳)最近,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陆续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查。北京教育考试院介绍,考生复查初试成绩的时间为3月17日至18日,逾期不再受理。

  复查前,考生要先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获准后,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查统考科目试卷客观题部分和英语主观题部分成绩。复查仅限于加分、录入、漏判等环节,不重新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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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数:1 | 责编:c同学 [挑错]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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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请问政治主观部分怎么复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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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2009 10:44:06 PM jerryo

责编:c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