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08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时间:2008-07-02 14:36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预计是7月上、中旬,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和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规定为准。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7月18日-7月21日,现场确认地点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规定为准。

  (三)其他事宜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2008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报考费总额:160元/人。

  报名程序如有变化,以国家文件和我校MBA教育中心网站最新规定为准。

  三、资格审查

  我校于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简章所列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出,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时间、地点

  1.初试科目:综合能力、英语,共计2门,均为全国联考。

  2.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8年MBA联考考试大纲》(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版)。

  3.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5、26日

  (二)复试

  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复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具体安排在我校MBA教育中心网页()招生信息栏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录取

  中央财经大学MBA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初试成绩达到中央财经大学复试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

  (一)方向设置:金融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企业战略与管理。

  (二)学制:2.5年。

  (三)学习方式:业余时间在职学习,周末及晚上上课。

  (四)学费:6万元。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 邮编:100081

  咨询电话:010-62288130、62288205 传真:010-62288131

  电子信箱:mbazs@

  学校网址:www.

  MBA教育中心网址:

   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

  200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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