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职攻硕报考要求及山东高校招生限额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6-13 15:29
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要求及山东省高校招生限额

一、法律硕士(J.M)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山东省高校招生限额为山东大学150人,烟台大学100人,中国海洋大学65人,青岛大学50人。

二、教育硕士(Ed.M)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山东省高校招生限额为山东师范大学330人,曲阜师范大学200人,聊城大学150人,鲁东大学150人。

三、工程硕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

山东省招收工程硕士的高校有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济南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青岛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招生限额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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