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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考研政治理论基干知识全集(23)
时间:2008-04-30 | 作者:文都教育 | 阅读:949 次 | [ ] [收藏] [划词]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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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识的发展过程


1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辩证关系,从感性认识到

理性认识的飞跃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1)从实践的角度看,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是一个认识指导实践的过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2)从认识的角度看,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是一个在实践中检验认识的过程,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才能使认识受到实践的检验而得到修正充、丰富和发展。

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2)要把关于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同主体自身的需要和利益的认识结合起来,形成正确合理的实践观念;(3)要把理论的正确性和现实的可行性有机结合起来,寻求实现理想客体的具体途径;(4)理论必须被群众掌握,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3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它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主要有:(1)指导作用;(2)解释作用;(3)预见作用。

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非理性因素对人的认识活动的发动与停止、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与抑制起着重要的控制和调节作用:(1)动力作用;(2)诱导作用;(3)激发作用。

4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是指,人们对于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要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认识发展的无限性是指,对于事物发展过程的推移来说,人类的认识是永无止境、无限发展的,它表现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循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推移的永无止境的前进运动。

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决定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

5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的哲学基础。

三、真理与价值

1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特征。

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2)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

(1)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2)就人类认识的本质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3)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1)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2)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3)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

承认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就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一切真理,既要反对绝对主义,又要反对相对主义。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3真理的具体性

真理的具体性,从内容上讲,真理是运动发展着的事物的多方面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从形式上讲,真理是由一系列的概念、原理所构成的理论体系。

真理的具体性所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是:真理是全面的,真理是历史的,真理是有条件的。

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

5价值及其客观性和主体性

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是指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益关系。

价值既有客观性,又有主体性。

(1)价值的客观性表现在:第一,价值必须以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为现实基础;第二,人的需要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受社会实践和历史条件制约的。

(2)价值的主体性表现在:第一,客观事物的某种属性能否具有价值及何种价值要以人的需要为基准;第二,同一客体对于不同主体的价值是不同的,带有主体的个性特征;第三,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不是一种自然的、现成的关系,也不是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随机相遇的关系,而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的关系。

6价值评价及其尺度

实践是一种满足人的需要的活动,它一方面要尊重客观规律,形成理性认识,另一方面要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改造,创造和实现价值。这就要对客体可能具有的价值、实践改造后的意义、成果等进行科学的评价。

一个科学的合理的价值评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1)对客体状况的正确认识;(2)对主体需要的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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