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4-02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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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研究生调剂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会议召开前,我办根据往年惯例办理调剂手续,特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政策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非定向或定向(公费)录取;

  2、 所有录取考生(含非定向和自筹经费,不含定向和委培生)均每月发放200 元普通奖学金;

  3、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可供硕士生申请;

  4、 以下专业的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全部按非定向(公费)录取(相近专业均可调剂)。

  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0502  材料学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0601  冶金物理化学  080701  工程热物理

  080602  钢铁冶金  080702  热能工程

  080603  有色金属冶金  080104  工程力学

  081901  采矿工程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70205  凝聚态物理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5、以下专业的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复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低于该专业调剂总额的50-70%的比例安排非定向或定向(公费)指标,其余调剂生源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相近专业均可调剂)。

  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120202

  企业管理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402 结构工程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83002

  环境工程

  6、我校各专业拟择优接收一定比例的同等学力考生(即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生)和小语种考生。

  二、调剂办法及程序

  我校执行国家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的1:1.2左右的比例进行调剂,差额复试。

  1、考生调剂录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调出专业在C类地区的复试分数要求。同时,拟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必须达到调出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在C类地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报考照顾专业以外的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上述(1)的要求。

  2、调剂程序:

  (1)登录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的“08年研究生调剂系统”中输入考生调剂信息。

  (2)等待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分数线将在3月下旬公布)。

  (3)确定是否调剂。在分数线公布后,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统计每个招生专业生源的余缺情况,并按1:1.2左右的复试比例确定拟调剂专业和调剂生源数,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上公布,考生可根据不同专业的缺额数(即时更新)来电或来人与我办联系,确定是否调剂。

  (4)办理调剂手续。我办接受考生调剂后,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内蒙古科技大学调剂承诺书》和交纳调剂保证金。

  A.《调剂承诺书》下载后填写,必须由本人签字(如他人代办,须由代办人签字)确认;

  B.《调剂承诺书》可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亦可由本人或代办人直接送至我校研招办。

  C.调剂保证金的寄送:

  考生可以直接到我校研招办办理调剂保证金交纳手续,也可通过当地邮局普通汇款业务寄出,如选择邮寄请详细填写寄款人姓名、地址与邮编,在汇款备注内写清拟调剂专业与联系电话,收款单位为:内蒙古包头市内蒙古科技大学研招办(014010)。(汇款单作为退款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注:只有在我办同意接受调剂后,考生方能交纳调剂保证金,如未经我办同意而考生擅自邮寄调剂保证金的考生,我办不负责退款,考生自行同邮局处理。

  (5)复试名单的确定。我办收到考生的《调剂承诺书》和调剂保证金后,即确认为该生调剂成功,进入调剂专业的复试名单。可进入《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系统》查询待办事宜。调剂成功的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网上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及时查看我校的复试通知,并做确认回复。同时须与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及时联系,在研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将四门考试科目的试卷用特快专递寄我校研招办(考生不得携带),试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研招办,取消成功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

  3、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内蒙古仅限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达斡尔族,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而录取的考生毕业后需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并签订委培协议。

  4、为保障考生的利益,同时维护我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交纳调剂保证金1000元,特别说明的是:此“调剂保证金”不是我校的收费项目,仅作为我校与考生间的相互承诺。

  (1)调剂保证金在以下情况出现后全部退还考生

  A.考生参加复试但复试不合格,在复试后退还;

  B.考生参加复试且复试成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考生入学时退还;

  C.因我校研招办的原因使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入学的其它情况。

  (2)调剂保证金在以下情况出现后不予退还

  A.我校确定调剂该考生后,因该考生本人一档多投等原因不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或不能按时提供四门考试科目试卷的。

  B.复试成功被录取后没有按学校要求入学报到的;

  C.考生未按我校调剂办法提供详实信息或提供了虚假信息而影响考生复试的;

  D.因考生本人的原因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入学的其它情况。

  三、调剂联系

  1、调剂开始时间:2008年3月下旬(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日)

  2、联 系 电 话:0472-5951507,5952233

  24小时自动传真:0472-5954370

  3、电子信箱: nkdyjs@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8年研究生调剂申请表.doc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8年调剂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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