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08考研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1-15 00:11
08年研究生考点各省市汇总>>>
1、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北京林业大学考点考场安排查看详细
2、考 生 注 意 事 项
1)、 请认真阅读考场规则
2)、1月20日下午14:00-17:00,第22、23考场造型基础科目考试地点变更,请自备绘图用具,不用带图纸.
第22考场 第四教室楼403
第23考场 第四教室楼405
其余科目考试地点不变
3)、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不得早于每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寻呼机、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后如发现携带,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5)、 本考点巡考中将使用“身份证鉴别仪”、“监考大师”等设备监测考场环境,对于疑似违纪考生,监考或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其它考生答题的情况下,有权对疑似考生进行询问、质疑和留取影像等资料。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将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4、考生需携带工具的考试科目:
1)、带计算器的科目:315化学(农)、333单考化学、711数理统计、803电子技术、809环境学基础、810会计综合、821森林经营基础综合、824食品工艺学;
2)、带几何制图板科目:813理论力学;
3)、带直尺、圆规、计算器和量角器的科目:802测量学;
4)、带计算器和直尺的科目:801 3S技术概论、808化工原理、809环境学基础、812结构力学、817木材学、841自动控制原理;
5)、带直尺的科目:805房屋建筑学(同时带三角板)、806管理信息系统、823普通生态学;
6)、712园林建筑设计、835园林设计:自备5张以上A3白色复印纸、绘图工具。图纸左上角4cm×2cm填写准考证号及姓名;
7)、837造型基础:自备绘画工具(素描、水彩或水粉),图纸由考场提供。
5、硕士生入学考试违规类型及处理办法
6、考场示意图
1、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北京林业大学考点考场安排查看详细
2、考 生 注 意 事 项
1)、 请认真阅读考场规则
2)、1月20日下午14:00-17:00,第22、23考场造型基础科目考试地点变更,请自备绘图用具,不用带图纸.
第22考场 第四教室楼403
第23考场 第四教室楼405
其余科目考试地点不变
3)、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不得早于每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寻呼机、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后如发现携带,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5)、 本考点巡考中将使用“身份证鉴别仪”、“监考大师”等设备监测考场环境,对于疑似违纪考生,监考或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其它考生答题的情况下,有权对疑似考生进行询问、质疑和留取影像等资料。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将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4、考生需携带工具的考试科目:
1)、带计算器的科目:315化学(农)、333单考化学、711数理统计、803电子技术、809环境学基础、810会计综合、821森林经营基础综合、824食品工艺学;
2)、带几何制图板科目:813理论力学;
3)、带直尺、圆规、计算器和量角器的科目:802测量学;
4)、带计算器和直尺的科目:801 3S技术概论、808化工原理、809环境学基础、812结构力学、817木材学、841自动控制原理;
5)、带直尺的科目:805房屋建筑学(同时带三角板)、806管理信息系统、823普通生态学;
6)、712园林建筑设计、835园林设计:自备5张以上A3白色复印纸、绘图工具。图纸左上角4cm×2cm填写准考证号及姓名;
7)、837造型基础:自备绘画工具(素描、水彩或水粉),图纸由考场提供。
5、硕士生入学考试违规类型及处理办法
6、考场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