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1-17 19:27
一、2007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考试类别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政治理论

MBA

合能力)

外国语

业务课

业务课二

总分

全国统考

哲学[01]

50

50

90

90

330

经济学[02]

60

60

90

90

340

法学[03]

(不含法律硕士[030180]

55

55

90

90

320

教育学[04]

55

55

160

/

310

文学[05]

60

60

90

90

340

历史学[06]

50

50

180

/

310

理学[07]

(不含心理学[0771]、地理学[0705]、大气科学[0706]、环境科学与工程[0775]

50

50

80

80

300

地理学[0705]

大气科学[0706]

环境科学与工程[0775]

50

50

60

80

300

心理学[0771]

60

60

90

90

350

工学[08]

不含软件工程硕士[081280]

50

50

80

80

310

软件工程硕士[081280]

50

50

70

70

300

农学[09]

50

50

80

80

300

基础医学[1001]

50

50

170

/

300

临床医学[100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

中西医结合[1006]

药学[1007]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073]

50

50

180

/

315

口腔医学[1003]

50

50

160

/

280

管理学[12]

(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0280]

55

55

90

90

340

全国联考

法律硕士[030180]

55

55

90

90

345

工商管理硕士[120280]

100

55

/

/

175

行政管理[120401]

35

35

90

90

330

  (一)关于复试分数线的相关说明

  1、外国语、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教育学[04]、历史学[06]、医学[10]门类业务课一满分为300分;其他门类业务课一及业务课二满分均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2、单考复试基本分数线另行划定,考生可向报考院系查询。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1、参照国家统一划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具有复试资格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前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将于3月28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之招生走廊--"信息查询"输入报名号或身份证号查询,网址:,点击"信息查询"。在广东地区的考生也可使用固定电话拨打16883599查询复试名单。中山大学复试录取办法及招生院系复试细则将于4月1日前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2、复试于2007年4月初进行,由各招生院系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来校复试。

  3、资格审查

  各学院(系、所、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有效身份证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硕士)历届毕业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2篇学术论文等。

  4、调剂

  (1)我校将于3月底在研究生院的网上公布接收外校调剂生的专业,在中国研招网上公布我校余缺生源信息,便于考生调剂。

  (2)调剂工作将于4月初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开始。对于申请从外校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同时,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高于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20分以上(含20分),且只能从设立研究生院的院校调剂。我校不接受外校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

  (3)需要调剂到外校的考生,须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未达到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5、体检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的体检将安排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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