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南开大学考研复试基本要求

作者: 来源: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时间:2007-03-18 22:08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单科成绩要求总分要求
政治外语及二外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哲学(01)53539090330
经济学(02)55559090340
法学(03)(不含法硕)55559090345
教育学(04)5555180 340
文学(05)(不含外国语言文学0502和艺术学0504)6057105105350
外国语言文学 (0502)60609090345
艺术学(0504)6047105105340
历史学(06)5050180 315
理学(07)50508585320
工学(08)50508585305
农学(09)50509090310
医学(10)5050170 300
军事学(11)55559090340
管理学(12)(不含MBA)55609090350
法律硕士(JM)55559090335
工商管理硕士(MBA)110(MBA综合)55  185

特别说明:

1、MBA本科或专科毕业达到一定年限或者工作业绩突出者(具体标准见MBA网页),同时MBA联考综合能力100分以上,外语50分以上,并且总分不低于170分,符合此条件的人员给予复试机会。

2、以上复试基本要求为我校统考、联考生复试最低线,有关院系根据生源情况可在此基础上上调部分或全部专业的单科或总分线,其中包括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泰达生物技术学院、法学院(不含法硕)、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日本研究院,详细情况请见以上各学院网站。

3、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各学科复试基本要求基础上,一门单科降低5分并且总分降低10分。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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