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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0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来源:沪江论坛 | 时间:2006-09-26 | 阅读:4389 次 | [ ] [收藏] [划词] 评论 0 条

内蒙古大学关于接收200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一、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5.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材料

  1.加盖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1份;

  2.内蒙古大学200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1份;

  3.内蒙古大学200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下载)2份,每位专家1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母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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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访问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imu.edu.cn),查阅《内蒙古大学2007年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及人数》,于2006年10月8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过期不再接受申请。我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于10月11日前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2.我校按照《内蒙古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应要求于10月15日前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于10月23日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无异议的申请者。

  3.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四、资格复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71-4992114 传真:0471-4992114

  邮编:01002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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