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单位之一。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 湖狮子山,是国家级武汉东湖高新科技开发区的核心园区之一。校园占地面积495万平方米(合7425亩),三面环湖,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始创于1898年,是首批获得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之一;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的单位之一;为全国首批获准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的试点单位之一。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重点学科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二级学科6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二级学科102个;博 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有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林业硕士、公共管理硕 士等专业学位招生类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覆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 2600多人,其中教师1502人,教授33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74.8%;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美国科学院外籍 院士1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8人;“万人计划”入选者4人,“知名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人,"知名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 授7人;国际学术咨询委员会主席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9人,973计划首席科学家6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1人,岗位科学家3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湖北省教学名师11人,"楚天学者计 划"特聘教授19人,"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6人,"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24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 家6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78人。
  学校科研实力强劲。现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4个专业实验室,19个部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4个国家级研发中心、24个部(省)级研发中心,2个省级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部(省)级质检中心。"十二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科研项目464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046项,省部级项 目1166项,国际合作项目77项;获得科技经费约26.69亿元。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 享誉国内外的标志性科研成果。2015年5月美国信息科技所《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统计数据显示,我校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学、化学、生物学与 生物化学四个学科领域进入国际同类学科领域前1%。在2012年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6个学科名列同类学科前三位。其中,园艺学第1,畜牧学、 兽医学第2,作物学、水产、农林经济管理第3,农业资源与环境第5,植物保护第7,生物学第8,排名率进入前10%,食品科学与工程第10,排名率进入前 20%。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先进集体、国家实施"863"计划先进集体高校、"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执行优秀团队、2006-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先进单位。
  国际交流与合作频繁。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英国、法国等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余所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多所国外高校建立了联合培养人才的合作伙伴关系,每年有近500名海外专家学者访问我校。2003年成为"高层次专家培养高学历留学生"全国首批试点单位,留学生规模逐年扩大。
   学校学术氛围浓厚,学风严谨朴实,在逾百年的发展历程中,积淀了“勤读力耕、立己达人”的优良办学传统,凝练了“育人为本,崇尚学术”的办学理念,形成 了“团结、勤俭、求是、奋进”的优良校风。1952年迄今,已输送了各级各类毕业生15万人,涌现出一大批海内外著名的农业科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 优秀管理专家和领导干部。学校新时期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创建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目标,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学科创新工程”,努力 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生教育基地。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205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生约1300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约750名。我校面向西部12个地区招收“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约15名(专业不限)。实际招生人数将在 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招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学制年限
  实行学术型研究生以3年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2年为主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各类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推荐免试: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 址:)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 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接收校外推免生时间大约在9月下旬,届时请和报考学院联系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最新通知。
  全国统考: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且获得学士学位。不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②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单独考试: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年满4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 学位后工作满2年以上(从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至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 为业务骨干,经本人申请并由所在单位同意、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考生原则上只能报考农业推广 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四种专业学位类型。
  专项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进行录取。学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就业,在网 上报名前须持《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育教处审核盖 章,领取网报校验码,并将一份《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至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录取后先在基础培 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除外),经考核合格转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交费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者缺一不可。网上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 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今年现场确认时间可能有变,请关注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武汉市内考生全部在华中农业大学报名,外地考生在当地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501《园林设计》考试时间6小时;502《风景园林建筑设计》考试时间4小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两 个单元,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6年3月,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③由学校或院系规定的其他考察内容。

  六、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3.我校在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七、研究生学费与奖助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实行新的研究生学费与奖助学金办法,学生按学制享受奖助学金,学费及奖学金标准如下:
  (一)学费
  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标准按照物价局当年核实的标准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额度在400万左右,其获得者当年可享受硕士生2万元、博士生3万的奖励。
  (三)国家助学金
  硕士生6千元/年,博士生1.2万元/年,委托培养研究生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享受。
  (四)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甲、乙、丙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甲等每生每学年10000元,乙等8000元,丙等4000元。甲等、乙等、丙等奖学金奖励比例总体分配:一年级按40%: 30%:30%,二、三年级按20%:60%:20%。
  (五)助研助管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根据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研究生导师为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助研津贴最低标准为:自然科学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200元;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50元。助研津贴按每年12个月发放。
  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与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每月300-5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
  (六)研究生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遭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的研究生。学校还设置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提供给经济困难的学生。

  八、其他事项
  1.除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
  2.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和125200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需选择我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可从网上查阅《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等事宜请登陆考研资料栏目查询。
  4.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信息,严格按要求报考并按时办理各项手续,保证信息准确。过期不能补报和修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咨询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各学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6.我校报名点只接受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凡2016年报考我校风景园林硕士(095300)或风景园林学(083400)的硕士考生一律到我校报名考试。
  7.学校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邮编430070,研究生院主页);电子信箱:yjs10504@,电话:027-
87280470。


  附:华中农业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