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及学制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为3年。

  三、招生专业和人数

*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略作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考生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缴纳报考费用,现场拍照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现场确认时应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
  3.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公告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我校核查报名信息时,须向我校提交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七、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4.复试: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达到国家2016年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在复试前我校对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进行严格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办法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八、录取工作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九、收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学制3年,总学费为18000元。

  十、奖助政策
  1.我校设立“新生特别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40分及以上,奖励18000元;高于30分及以上,奖励10000元;高于20分及以上,奖励8000元;达到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奖励4000元。
  2.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生·年、二等奖9000元/生·年、三等奖6000元/生·年,授奖面为100%。
  3.凡考取我校的研究生均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同时还可享受学校助学金4000元/生·年,助学金逐月发放。
  4.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
  5.研究生可承担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每年可获得2000-5000元津贴。
  6.研究生可进驻与我校共建的“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实习、研究,并享受企业提供的相关待遇。
  7.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8.免收复试费、体检费,报销来校复试往返路费。

  十一、本招生简章中如有内容与国家201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049邮政编码:223003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学校主页:
  联系部门: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主页: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传真:0517-83559107
  手机:13625152636QQ:2320514182
  Email:graduate1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