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时间:2015-08-17 15:16

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是以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社会公益型国家级科研机构,科研实力雄厚,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是重要的地球科学和环境科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基地。现有 “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同位素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科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和“中科院矿物学和成矿学重点实验室”4个实验室;以及“广东省资源环境利用与保护实验室”、“广东省矿物物理与矿物材料研究开发实验室”、与香港大学联合建立“化学地球动力学联合实验室”、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广州质谱中心、“中科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和“中科院佛山环保装备和技术转移中心”等二级机构。实验仪器设备较为先进,能供科研和教育使用。

我所已经形成了学科结构相对合理,研究机构与支撑平台相对配套的科研结构与组织体系。现有“地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两个博士一级学科培养点,“地理学”、“海洋科学”两个硕士一级学科培养点。研究所现有职工三百多人,其中科技人员220人,研究员52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俄罗斯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指导教师70多人(含兼职博导),中科院“百人计划”2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9人,国家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个别招生类别和领域除外),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可按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1、海洋地质 2、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3、人文地理学 4、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5、地球化学 6、构造地质学 7、第四纪地质学 8、环境科学 9、环境工程。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1、环境工程 2、地质工程。

三、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两种类别报考条件相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①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 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

我所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与我所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研究所或院系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能获取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考核,具体要求详见我所网站公布的推免办法。

2016年我所的博士培养点均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学校代码:14430),再选择院系“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院系代码:165)。

五、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88)。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名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日期为准。初试时间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全国考试时间一致。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

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报考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的省市“北京”,然后在招生单位栏中选择“14430中国科学院大学”,再选择院系“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院系代码:165),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3、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与接收的研究所或院系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或院系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4)、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所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研究所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六、复试和录取

1、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或4月初进行,复试形式、时间、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内容:(1)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3)体检。同等学历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不再进行就业派遣。考生来源为非应届生的,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4、中国科学院大学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七、学制、招生名额和学费

1、学制: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3年,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学制5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2、招生名额: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80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预计招收16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预计接收硕士推荐免试生人数25名左右。

3、学费及奖助学金: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同时,中国科学院大学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目前,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设置为六个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成绩优异者可以获得更多的奖励,如论文等绩效奖、国家留学基金项目、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等。目前研究所硕士生奖助学金1100-1700元/月。

八、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培养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培养单位公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作为应届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九、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其他

1、考生在进行网报时,请认真阅读我所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必须详细、真实、有效,凡是由考生失误造成不能按时接到准考证、成绩单和复试通知书等情况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失实、作伪,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十一、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请查看《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201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 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办公楼413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5290221,传真:020-85290130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联系人:马跃良,E-mail:zhao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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