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研究生收费标准 高校不得收实验实习费

作者: 来源:齐鲁网 时间:2014-02-27 10:06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报道,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山东省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将按照"学术型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不超过10000元"标准进行收费。省属高校专业型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博士不超过13000元。"211"、"985"工程建设高校专业型硕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高校收取学费后,不得再向学生另行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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