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南京工程学院 时间:2013-10-18 16:57

南京工程学院坐落在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全国产学研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专业:专业学位工程硕士(机械工程085201、电气工程085207,具体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见附表)。
2. 培养方式:全日制。
3. 学习年限:2.5年。
4. 招生人数:约8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指标确定。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特别提醒:网报成功后,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第二阶段: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一)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科目及相关情况见附件《南京工程学院2014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中旬左右,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具体要求。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相关政策
1. 根据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2014年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具体费用另行发文公布。
2. 除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外,其他研究生享受以下政策:
1)我校将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初试总成绩高于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40分及以上,并且排名录取人数前10%以内,一次性奖励10000元;高于30分及以上,并且排名录取人数前30%以内,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学校构建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研究生入学第一年(按10个月计),学校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发放生活补贴,受益面100%。我校将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受益面100%,具体标准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可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邮编:211167)
学校代码:11276
学校主页:
研究生处主页:
联系部门: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电子邮箱:grad@
研究生处联系人:花老师 025-86118091
电气工程联系人:王老师 025-86118407
机械工程联系人:朱老师 025-86118245
传真:025-8611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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