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2014年考研大纲——《法理学》

作者: 来源:兰州商学院 时间:2013-07-16 17:40

《法理学》考试大纲

一、考核性质
法理学作为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在法学的学习和研究中具有核心和基础地位,它不仅为法学学习和研究提供基本的概念和基本理论指导,而且为法学研究提供方法 论指导。因此,对于法学专业学术研究生选拔考试来说,该考核属于水平测试,不仅考察考生对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命题的熟练掌握程度;而且考察考生对与法学 的基本理论的应用和法学中的前沿问题的敏感度。

二、考核要求
法理学这门课程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法学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命题以及基本理论,能够运用所学过的法学理论分析一些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能够意识到法学研究中的一些前沿性问题。

三、考试方式与分值
本科目满分150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全国统一考试。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

四、考试内容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一、法学研究的对象
二、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三、法学教育

第二章:法学的历史
一、西方法学的历史
二、中国法学的历史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章:法学方法论
一、法学方法论
二、法学的基本方法

第四章:法的概念
一、法的本质
二、法的特征

第五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一、法的渊源
二、法的形式
三、法的分类
四、法的效力

第六章:法的要素
一、法律概念
二、法律规则
三、法律原则

第七章: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释义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八章: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和义务释义
二、法与权利和义务
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四、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五、权利的界限与权利的滥用

第九章、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释义
二、法律行为的结构
三、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第十章: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释义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三、法律关系的主体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
五、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消灭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释义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三、法律责任的类型与实现方式
四、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第十二章:法的起源
一、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二、原始习惯与法的区别

第十三章:法的历史类型
一、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法律发展
一、法律继承
二、法律移植
三、法制改革

第十五章:法的运行概论
一、法的生成
二、法的实效
三、法的实现

第十六章:立法
一、立法的概念
二、立法的原则
三、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四、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

第十七章:守法
一、守法的概念
二、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三、守法的主客观条件
四、普法教育与守法

第十八章:执法
一、执法的概念
二、执法的种类
三、执法体系
四、执法的原则

第十九章:司法
一、司法的概念和特点
二、司法体系
三、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第二十章:法律监督
一、法律监督的概念
二、法律监督的功能
三、法律监督的原则
四、法律监督的体系

第二十一章:法律职业
一、法律职业的技能
二、法律职业的伦理
三、法律职业制度

第二十二章:法治与法治国家
一、法治与法治国家释义
二、法治的基础
三、法治的基本理念
四、现代中国的法治实践

第二十三章: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释义
二、法的规范作用
三、法的社会作用
四、法的局限性

第二十四章: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释义
二、法的价值体系

第二十五章:法与利益
一、法的利益调控机制
二、法对利益关系的处理

第二十六章:法与人权
一、人权的释义
二、法对人权的保护

第二十七章、法与秩序
一、秩序的释义
二、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第二十八章、法与正义
一、正义的释义
二、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第二十九章:法与效率
一、效率的释义
二、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第三十章:法与经济
一、法与生产方式
二、法与市场经济
三、法与经济全球化

第三十一章:法与政治
一、法与国家
二、法与政党及其政策
三、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

第三十二章:法与文化
一、法与传统
二、法与宗教
三、法与法律文化

第三十三章:法与道德
一、法与道德的联系、区别
二、法与道德的冲突及解决
三、伦理类型与法律发展

第三十四章:法与科学技术
一、科学技术说
二、法与科学技术的联系和区别
三、法与科学技术的相互作用

第三十五章:法与生态文明
一、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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