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8-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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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科技大学概况

  武汉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文、管、医、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由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办学历史可溯源至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于1898年的湖北工艺学堂,迄今已有110年。

  学校学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2006年全国高校学科排名中,有2个一级学科跻身前10名,9个一级学科进入前50名。学校设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点、52个硕士点、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现已形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5万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学术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715人(另有直属附属医院职工955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双聘)4人,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9人,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近1100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7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6人,“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23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16人。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装配有先进的教学、科研实验设施。校园总面积2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275.09万册,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覆盖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1亿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基地2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拥有研究所32个、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所和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8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8个。近三年,学校主持和承担了国家“863”、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327项,科研总经费达3.56亿元,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成果奖42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

  百余年来,武汉科技大学秉承“厚德博学,崇实去浮”的优良传统,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12万余人,他们已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尤其是钢铁冶金行业的骨干和栋梁。一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大型钢铁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百余年的风雨与磨砺,百余年的成就与辉煌,武汉科技大学始终与祖国的荣辱盛衰息息相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坚持走内涵发展、协调发展的办学道路,立足冶金显优势,服务地方求发展,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学校建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武汉科技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2009年我校共在7个学科门类的52个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约73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同时,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新标准470分以上)或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的所报考专业学位论文或通过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学习,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我校各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各项要求;

  2.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以入学时间计算),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专家推荐表请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

  (三)推荐免试

  我校每年九月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参加统考。我校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推免生与我校研招办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填写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10月8日至31日上网(网址)提交报考信息;

  2. 11月10日14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凭网上报名编号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费和照相。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

  三、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地点

  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具体见网上通知;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专业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101政治理论、201英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编制的考试大纲。其它科目均由我校自命题,参考书目见简章后面的专业课参考书目。

  (三)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于2009年4月初公布,以网上通知为准。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费、奖学金、助学金

  1.学费:2009年学费标准为 7000 元/年;

  2.奖学金: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考生可优先享受奖学金,享受奖学金资助比例达90% ;重点大学及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享受一等奖学金;

奖学金类别

奖学金标准

一等奖学金

免全额学费

二等奖学金

免半额学费

  3.普通助学金: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获得奖学金考生可同时获得第一学年普通助学金(3600元,分12月);第二年、第三学年普通助学金的资助名单分别根据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成绩和中期考核结果确定;

  4.公费医疗:所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享受公费医疗;

  5.未获普通助学金资助的硕士研究生可优先申请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6.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

  五、其他事项

  1. 招生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的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科技大学200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自行购买,或与我校教材发行中心联系电话68863340。

  2. 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前随时上网查询(网址:),也可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3. 历年专业课试题可以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网址)。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 邮政编码: 430081

  联系部门: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 027-68862830

  网 址: 单位代码: 1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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