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7-15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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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

  物流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8年6月)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北京市属的主要为流通领域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前身是1963年北京经济学院设立的物资管理系。1980年,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对物资管理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北京物资学院,先后隶属国家物资管理总局、物资部、国内贸易部管理,1998年,划归北京市管理。

  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创业、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学校目前已基本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学科门类,以物流学科为特色,以经济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主干,以理工文法等相关学科为支撑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汇集了王之泰教授、陈梅君教授等物流教育先驱和崔介何教授、邬跃教授、翁心刚教授等多名国内知名的物流专家学者,拥有北京市物流系统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二十多年来,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参与了众多物流项目的开发和研究,为我国现代物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经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我校2008年继续招收培养"物流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

  物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物流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具有物流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物流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富有创新意识,能独立从事物流工程技术研发、物流工程设计以及物流工程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三、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一般为3年,课程学习在一年半至二年内完成,然后进入论文研究阶段。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四、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由北京物资学院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监制的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叁万元(含学费、书费、资料费、论文辅导费、答辩费)

  六、基本素质全国联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7月上旬,考生可在各地区指定网站(7月上旬在向社会公布;北京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为:或)报名。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08年7月18日至21日,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

  3.2008年基本素质全国联考将于10月26日举行。

  七、专业考试

  参加基本素质全国联考合格的考生(分数线由我校自行设置),于12月上旬继续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者将被录取为正式学员。

  八、咨询电话及通讯地址

  1.咨询电话:(010)89534320;13683047713 缪维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邮编:1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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