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7-14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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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7年设置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针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为国家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广州大学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从2007年开始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审查推荐意见。

  二、招生领域与指标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设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四个方向。2008年拟招生300名。

  三、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三者缺一不可。

  ⒈ 网上报名:2008年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15日,报考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广东省报名网址是)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各地报名者可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为:)查阅各地网上报名的网址。

  2. 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广东省现场报名点地址是:①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南区综合楼二楼大厅、 ②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③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新西南餐厅2楼。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8日至22日(星期六、日正常报名),考生本人要带有效身份证、网报编号到现场报名点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和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各地现场报名地点见省级主管部门网站上的通知。(现场报名和考试为同一区域,请考生于考试前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考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现场拍照确认前先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现场确认拍照,并对系统自动生成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的信息进行确认签名后将表送资格审查处登记,登记后再将生成的审查表带回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和"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于2008年9月15日前用挂号寄送到广州大学研究生处陈老师(地址见后)。

  4.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时间为7月18-22日,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地点在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南区综合楼二楼大厅(也就是现场报名地点),考生需带齐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5.外省考生也请于9月15日前将上述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广州大学研究生处审查,录取复试时查证件原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取资格。

  6 报考费用:考试费80元现场报名时交摄像点。

  四、招生考试及录取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办法。考生必须在10月中旬登录上述网上报名的网址,自己打印《准考证》。并于下列时间参加考试或复试:

  第一阶段,2008年10月26日上午,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GCT")。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英语)运用能力(不考听力、写作)。考试总计3个小时,满分400分,试题均为A、B、C、D的判断题,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二年。

  第二阶段:我校自主确定工程硕士生第一阶段入学考试的合格分数线(计总分和英语单科)。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到我校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专业基础课"由学校命题和阅卷,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根据所报考工程领域确定(具体内容见各工程领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综合"考试以面试形式为主,具体形式由学院自行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二阶段的考试时间定于12月中下旬。

  专业综合考试是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相关知识覆盖面的广泛程度,所积累的工程实践经验情况,分析和解决工程、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如思路是否清晰,反应是否敏捷,运用原理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合理,论述表达是否清楚等;考核考生的岗位经历和业绩。第二阶段专业课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以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为准,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上发布的信息。

  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结果,由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

  1、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授课。

  2、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学费每年10000元,共计3万元(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等费用)。

  3、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我校选派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并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

  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 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参加授予学位典礼,由我校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无需再参加国家统考,不需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没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六、接受2007年未被录取考生直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条件

  凡在2007年参加工程硕士"GCT"考试、符合上述报考条件、总成绩不低于我校2008年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且未被报考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但退学(该类考生需提供2007年录取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的考生,可不用参加2008年"GCT"联考。直接申请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具体申请办法请关注广州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发布的信息。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9366245(大学城校区) 020-86237540(桂花岗校区)

  13610130608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一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广州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510405

  网址:

  广州大学研究生处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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