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7-04 23:56
江西师范大学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招 生 简 章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提高基础教育教师素质,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08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所有满足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记住网报编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上报名时间(一般在7月上中旬,江西网报时间:7月5日-7月15日)及报名网址可于7月初到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办网站查询。其中江西省报名网站为:

  2、现场确认

  报考者根据网上报名时的要求(一般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用,并当场核对打印出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签字认可(考生本人报考信息一经签名确认,即由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者,在现场确认时间内,直接到指定现场填写报名信息、照相并缴费。因现场报名人数较多,鼓励考生先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7月18日--7月21日)、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办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江西省现场确认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老校区。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需交验材料有:《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时所打印的表格),本科毕业证和身份证(证件皆需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5、26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共5门: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其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三门公共课参加全国统一(联合)考试。政治理论、专业课,由江西师范大学自行命题。

  五、招生名额、录取、学费、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2008年教育硕士招生名额为250名,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于2009年暑假报到注册。学制三年,三年培养费共计15000元。

  学习方式分两种:(1)脱产学习方式:第一学年学员脱产学习(脱产学习时间2009年9月--2010年7月)。第二学年每学期集中学习20天,第三学年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2)集中面授方式:前两学年每学年利用寒暑假集中学习三个半月,第三学年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考生可根据各专业方向对学习方式的具体要求,选择报考合适的专业方向。

  六、学位授予

  凡按我校培养计划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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