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7-04 17:24
 上海交通大学

  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应用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1998年起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 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职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工程硕士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按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 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本领域工程实践中的技术问题。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项目管理领域的考生必须具备理工科本科生毕业背景,其中报"制造业与工程项目管理"方向的考生应具有制造行业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历;报 "IT项目管理"方向 的考生应有IT行业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历;报"土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的考生应具有土木建筑行业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法

  2008年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四个阶段的整个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2008年7月上、中旬考生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字段1"中注明报考院系代码,如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院系代码为"010","备注字段2"注明专业基 础课名称,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院系代码及专业基础课名称请务必按照附录"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生 招生目录"中列示正确填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样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2008年7月18-21日 ,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必须到上海交通大学现场报名点(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浩然高科技大厦一楼大厅)缴全国联考报考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同时 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3份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三阶段: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后,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还必须于2008年7月18-21日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上海交通大学现场报名点(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浩然高科技大厦一楼)办理资格审查、缴专业基础课和综合面试报考费手续。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和第三阶段资格审查可在同天完成)

  第四阶段:将经单位盖章确认后的资格审查表寄回上海交大研招办

  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考生,还必须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后,并务必于2008年9月15日之前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室,邮编:200240), 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注意事项:

  1、以上四个阶段报名流程必须完整完成,缺一则报考无效。

  2、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务必根据我校2008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条件自查本人是否符合,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无效,已缴报考费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4、具体报名信息将于2008年7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报名须知。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由国家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 见准考证)。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二年。"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选考英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试卷均采用客观选择题,有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正误辨识、情 景分析、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

  全国联考科目" 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第二阶段: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参见《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专业基础课考试在GCT考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08年7月初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消息。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形式和内容由各院系根据专业领域培养的要求而定,以面试形式为主(个别院系可以加试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工作业 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等。综合面试在学校划定综合面试分数线后进行。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录取原则

  我校自主确定复试(综合面试)分数线和复试(综合面试)人数,根据线上考生的联考成绩、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我校2008年工程硕士招生规模为1400人,其中每个工程领域全校招生总规模不超过100人。

  2008年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 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学费除软件工程领域和集成电路工程领域为4万元标准外,其余领域均为3万元(集团式办班的校外教学点培养费根据协议定)。学费按学年 收取。

  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在职 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上海交通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 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2.5年。

  七、考生持2007年GCT成绩申请参加我校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的标准及录取原则

  1.申请标准:

  (1)考生2007年GCT总成绩不低于240分,其中GCT各科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且2005年7月31日前已获学士学位(报考条件中不受年限的限制的工程领域2008年7月31日前已获学士学位);

  (2)考生2007年未被报考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但退学(该类考生需提供2007年报考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需进行网上报名和拍照,只需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07年GCT成绩单、填写完整、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的《 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下载)、《 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下载) 到上海交通大学现场登记报名,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的考生在现场登记报名时还需提供07年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具体申请时间、地点我 校研究生院主页()将于7月上旬发布详细信息。凡考生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致最后不能被正常录取者,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录取原则:

  持2007年GCT成绩向我校申请免考2008年GCT考试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2008年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我校自主确定复试(综合面试)分数线和复试(综合面试)人数,根据线上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该类考生不得在申请我校的同时申请其他学校,否则无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个阶段,我校都不予录取。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陈瑞球楼339、337邮 编:200240

  电 话:(021)62821069,34206123

  传 真:(021)34206841

  主 页:

  E-mail: sk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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