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za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6-25 16:05

有关招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八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江苏考区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2008年全国联考于10月25、26日进行。各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见学位中心〔2008〕31号文件的附件一。对于未列入该附件的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的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确定后负责通知考生各考试科目的时间、地点。
    二、报名工作
    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按学位中心〔2008〕31号文件附件二规定的程序及要求进行。报考者必须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我省报名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并由考生本人在现场打印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
    我省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7月13日,网址为:。外省网报时间和网址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查询,网址为:。我省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1日,现场报名点及考点安排详见附件。工作单位在本省、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统一在河海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各类别考生均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报名点要仔细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保录入的考生姓名、照片、身份证件号码、学位类别、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点学校要认真查验入场考生的身份资料,严防发生舞弊情况。招生单位要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把责任落实到人。
    四、其他事项
    1.全国联考江苏考区的考务工作委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承担。联系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蒋卫,电话兼传真:025-84896170,邮编:210016,电子信箱:gsjiangwei @。
    2.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联考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本校组织工作。《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见学位中心〔2008〕31号文件附件七)于6月30日前提交学位中心考试处的同时,也请用电子邮件发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蒋卫。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和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按每生每门8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4.各现场确认报名点要开展考生报考指导和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做好人员培训和设备调试工作,提前在学位中心网站下载、印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在报名现场发给考生。

附件:1. 江苏考区现场确认报名点安排表
2. 江苏考区考点安排表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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