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学位研究生办法

作者: 来源:青海大学 时间:2012-09-20 12:49

 一、 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推免生申请我校免试直推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①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②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③英语通过CET6者优先

二、 申请程序

1.申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查阅《青海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推免接收的院系、专业(领域)后(注:部分不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学术型专业只能接收学术型推免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填写完成后打印《青海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名,推荐学校推荐部门加盖公章。
2.申请考生于2012年10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院,过期不再受理。
① 《青海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②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 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 全国大学英语四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④ 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⑤本人所在院(系)出具的政治思想鉴定一份
⑥本人所在院(系)出具的在校四年缴纳学费的证明一份
⑦青海大学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诚信入学承诺书一份

三、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1.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青海大学研究生院,邮编:810016,收件人:陈玉福;
2.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将于2012年10月17日前通知其复试、体检(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查看)。
3.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7天,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对同意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发出接收函。
4.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另外,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还须按教育部要求填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需加盖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寄达我院,未按时将登记表寄达我院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提交和打印的申请表以及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报考咨询和联系方式

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青海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810016
电话:0971-5310695
传真:0971-5310695
Email:qhdxyjszsb@
 青海大学接收2013年免试直推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制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所在学校

 

系别

 

专业

 

本人联系电话

 

政治面貌

 

CET考试的级别及成绩

 

生源地

 

CET证书号

 

申报专业与方向

 

是否同意调剂

 

申报导师姓名

 

是否同意调剂

 

申报学校研究生主管电话

 

申报专业所在院系电话

 

申请推荐类型

 

有无违纪处分

 

在校期间获奖及参加科研工作情况

 

在校期间成绩

附成绩表(必须由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出具)

班级总排名

(由学籍管理科填写)

推荐院校意见

 

 

盖章

接收导师意见

 

 

签字:

接收学位点

意见

 

 

盖章

研究生院意见

盖章

学校意见

盖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青海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二、本表个人信息部分由学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其它部分由有关部门填写。

三、申请者“姓名”栏所填姓名,须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姓名完全一致。

四、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申请书;院(系)出具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证明(必须是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报表);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各类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院(系)出具的思想品德证明;另填写本表个人相关信息,签署所在院系意见并盖章后将所有材料交教务处注册与学务科(注:所有材料幅面均为A4)。

五、申报学校及专业:参照我校的招生专业目录。(填写前需要本人先与申报学校取得联系,待咨询该专业可以接收后填写)

六、推荐类型:(1)学术型学位(2)专业型学位

七、要求申请专业与本人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八、“接收导师意见”及以下栏目提交后,由我研究生院办理

九、此表中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相关处分。

十、本申请表未经推荐院系盖章无效。 

猜你喜欢

阅读排行榜

    沪江考研微信 沪江考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