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08年研究生复试须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4-14 10:56

各位收到我校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

你的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经审核,同意你来参加我校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请你做好复试准备。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我校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全体考生,请于 4 月 13 日 13 : 00—16 : 00 之间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行政楼裙楼大厅报到,同时接受复试资格审查,领取复试准考证。接受资格审查时请出示下列相关证件: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出示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历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处公章)。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根据不同情况出具英语四级证书、自学考试 8 门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成人教育本科证书等(详见本校招生简章的要求)。

二、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内容
4月14日8:00—10:00体检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4月14日13:00—13:30英语听力测试报到时通知
4月14日14:00—15:30专业笔试报到时通知
4月15日8:30—12:00专业综合面试 (含英语口语)社会保障报到时通知
车辆工程报到时通知
材料加工工程报到时通知
服装设计与工程报到时通知

三、复试录取原则

初试成绩权重占 50 %(初试总成绩 ÷5×50% 即为加权后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占 50 % . 复试成绩由复试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和外语听力测试四个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在 60 分以上者(含 60 分),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即为总成绩,排列录取顺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注意事项

1. 考生来参加复试需携带证明自己各项能力的相关资料。

2. 考生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自备钢笔(圆珠笔)、 2B 铅笔、橡皮和符合要求的计算器。

3. 全体考生于 4 月 14 日 上午 8 : 00 在学校东门大门口(龙腾路)集合,由工作人员安排上车,到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体检。体检完毕后在医院门口对面乘松江 5 路公交车至终点站 “ 松江 客运中心 ” ,换乘 13 路至 “ 工程技术大学 ” 站 返回学校。

4. 全体考生于 4 月 14 日 下午 12 : 45 在图书馆正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英语听力考场。参加英语听力的考生不需要带收音机和耳机。

5. 英语听力结束后,考生请勿自行离开,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到专业综合考试考场。

6. 全体考生必须于 4 月 15 日 上午 8 : 00 之前到面试候考点(行政楼 205 会议室),听从各硕士点工作人员安排。

7. 4 月 15 日 晚公布复试结果,向拟录取考生发放接收函、签署相关协议。

8. 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9. 交通、住宿事项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2008 年复试考生交通、住宿事宜 ” ( )。

10. 就餐可以到学校教学楼东侧的餐厅,在一楼入口处左侧有窗口卖饭票,如果到二楼就餐,请到二楼购买饭票(一楼买的票只能在一楼餐厅用,二楼买的票只能在二楼餐厅用);也可到我校师生活动中心底楼餐厅就餐。还可在宿舍附近的餐馆就餐。

11. 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通知书,若需纸质通知书办理请假等事宜,请来电索取。

五、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研究生处 邮编: 201620

Email : yzb@

电话: 021-67791223 , 67791224 传真: 6779123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20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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